軍隊資格審查申請受理點 、軍工集團公司、項目總承包單位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出具的保密資格認定等級建議表 。
申請單位承擔或者擬承擔的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 ,屬於軍隊係統下達的裝備采購計劃 、組織簽訂的裝備采購合同(含配套合同)的 ,可由軍隊向社會發布的裝備承製單位資格審查申請受理點 、相關軍工集團公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 、中國科學院)總部保密工作機構 、項目總承包單位保密工作機構審核項目密級 ,出具軍工保密資格等級建議 。
國家國 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管理的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項目 ,可由項目主管部門或者相關軍工集團公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 、中國科學院)總部保密工作部門審核項目密級 ,出具軍工保密資格等級建議 。
項目總承包單位是指與軍隊各軍兵種裝備部門直接簽訂合同的單位 。項目總承包單位出具保密資格認定等級建議時 ,應當明確是否屬於涉密武器 裝備科研生產任務或項目 ,以及本單位是否屬項目總承包方的有關材料 ,如經脫密處理的與項目委托單位簽訂的合同(複印件)等 。不能提供反映總承包單位身份的 ,其《武器 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申請等級建議表》無效 。在對總承包單位進行審查 、複查或抽查時 ,將核實其為其他單位出具密級證明情況 ,發現違規出具等級建議的 ,按照弄虛作假處理 。
承擔多個涉密項目的單位 ,僅需提供所承擔最高密級項目的認定等級建議 。